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为学院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院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学院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二、学院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应在年终前做好下一年度安全经费预算并报学院实验中心。学院根据实验中心上报情况在年初做好全年安全经费预算并保障安全改造经费的落实。
四、学院对年度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学院绩效考核分配中给予一定的安全工作专项奖励。
五、年度安全工作绩效分配中,对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拒不完成学院布置安全任务的教职工,不得分配安全工作绩效奖励;未按时完成学院布置安全工作任务或完成情况不好的将扣除部分安全工作绩效奖励。
六、本制度由gcgc黄金城集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