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三十一届(2018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我校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在综合考虑参评者入学以来的成绩、家庭情况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推荐钱佳敏、魏琳、文春春三位同学参评我校2018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对以上人选若有异议,请于10月10日前向学院团委反馈,电话:0592-616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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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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