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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点击:[]

各团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深化推进团的基层建设,在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激励全校团员青年为“侨校+名校”建设添砖加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把关,切实评选出政治立场坚定,模范作用突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二、评选名额

我校先进团支部数控制在本单位2021年度团情统计中团支部数的10%以内,我校优秀共青团员人数控制在本单位2021年度团情统计中团员总数的2%以内,我校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数控制在本单位2021年度团情统计中团员总数的1%以内(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我校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团员的理想信念,引导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建设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团省委“智慧团建”系统,积极参与2021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至少达到四星级(含)团支部。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率达到85%及以上。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觉悟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支部工作活跃,学习氛围浓厚,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团支书讲团课”“主题团日”等活动,成效显著,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2021年度“主题团日”活动得到校院级立项可作为优先参考条件。

5.学生社团团支部参评先进团支部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推动社团活动的健康、有序、顺利开展,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建设。

(2)建立例会制度,每学年开展一次支部立项活动,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准确地把握本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3)支部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

我校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认真开展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1年度线下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在“智慧团建”系统星级团员的认定中表现优异的团员应优先考虑。

5.模范作用突出。在各方面工作和活动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本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原则上在班级的前40%以内,社区表现累积分或考评结果不在本楼栋后30%,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6.社团团支部负责人参评优秀团员的,须满足以上1-5项条件。名额列入团属组织及社团团组织。

7.教师参评优秀团员的,须满足以上1-4项条件,且年龄应在28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我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团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认真开展青年大学习。积极组织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及“团支书讲团课”等团的活动,并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在“智慧团建”系统星级团员的认定中表现优异的团员应优先考虑。

6.模范作用突出。在各方面工作和活动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本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原则上在班级的前40%以内,社区表现累积分或考评结果不在本楼栋后30%,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7.社团团支部负责人参评优秀团干部的,须满足以上1-6项条件。名额列入团属组织及社团团组织。

8.教师参评优秀团干部的,须满足以上1-5项条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申报把关。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我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各项评优工作最后的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应经本单位党组织会议确定后,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

2.严格材料报送。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候选对象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6月5日(周三)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工作总结,统一命名为“**团支部2021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材料”,6月5日(周三)12:00前发至邮箱:1775712161@qq.com。逾期未上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补报。

纸质版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团支部工作手册》、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纸质版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gcgc黄金城集团C5-304。


附件:

1.2021年度我校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我校先进团支部提名汇总表

3.2021年度我校先进个人(学生)提名汇总表

4.2021年度我校先进个人(教师)提名汇总表

5.我校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6.我校先进团支部评分表

7.我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8.我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gcgc黄金城集团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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