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华大学〔2018〕48 号)、《我校境外来校交流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49 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 号)等管理办法,决定评选 2022 下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助学金、2022下半年境外来校交流生奖助学金及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林淑惠世界名校交流奖学金、出境交流助学金、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参加并完成2022年5月至10月的联合培养、学分交流、短期交流项目和参与2022年秋季线下出境的联合培养、学分交流项目交流生(不包含中美121双学位项目的出境学生);出境交流突出表现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于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圆满完成交流任务,实地出境交流须于2022秋季学期返校报到的交流生。
2.境外来校交流生奖助学金评选范围为2022年暑假和秋季学期实地来校就读的境外交流生(含学分交流、短期研学、联合科研等),不包含在我校进行学历教育学习或双学位联合培养的学生。短期交流团队项目按照学校最终批准的方案执行。
3.申请人须满足以上所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1.根据以上所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最终奖学金发放人数及金额,将根据报名人数及经费情况适当微调;
2.林淑惠世界名校奖学金(交流院校排名或专业排名世界前 100,排名参照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出境交流助学金、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三项只可申请一项。
三、评选程序及奖金发放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以下表格,并报学院审核,需要提交:
(1)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2)入学以来的总成绩单(电子版)
(3)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4)奖助学金申请推荐名单表(电子版)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请情况,学院按照评选范围及条件和评审细则进行审核推荐,请按项目注明学生推荐次序。将经审核签章的纸质版申请表及推荐名单表报送至国际处项目科。原则上,在外事管理服务系统上发布并符合评选范围及条件的院际学生交流项目,交流学生可参评。
3.学校评审: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复核后,由评审小组进行最终评选审核确定获奖人选、等级及奖励标准。
4.名单公示: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获奖学生名单将于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5.奖金发放:公示期无异议,评审结果将正式行文发布。奖助学金择期发放。
四、注意事项
1. 请有意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于11月21日12:00前将表格中所需的材料电子版汇总为一个压缩包并命名为“年级+姓名”发送至2470137456@qq.com;所需的纸质版资料请交到C5-303王百公老师处。
2. 本科生推荐顺序参考《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方法》,按照绩点与综测成绩的综合加权分数进行排序。研究室推荐顺序参考《我校研究室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
1. 申请表
2. 推荐名单表
3. 管理办法汇总
我校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