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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7-04-25点击:[]

一、总则

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工程中心”)以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为核心,秉承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生态为本、自然循环”的原则,将已有的生态规划和修复技术优势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功能湿地系统生态净化功能,结合人工强化修复技术,全面改善水环境失衡,减轻城市“逢雨必涝”、减少水环境污染、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中心目标为加快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的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推进厦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厦门市生态环境,促进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特设立开放研究课题,对意义重大且有创新思想和学术前景的研究项目,以及与国家、地方科技攻关任务紧密相关的项目予以支持,以促进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二、开放对象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工程中心提出课题申请,所申请的课题经研究中心评审后,择优批准获得开放课题资助。凡获准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员,所需研究经费由工程中心支付。

三、课题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申请者填写附件《2017年版开放课题申请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邮箱raola@qq.com。

3.课题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电子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4月30日。

4.申请书由工程中心评审,按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人员,并发出正式批准通知书。

四、经费使用与管理

1.课题完成期限为1-2年,资助额度为3-5万元。

2.本工程中心资助的开放课题经费包括材料费、小型仪器购置、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差旅费等。

五、研究成果与考核

1.课题结束(或终止时),必须向工程中心提交如下资料存档:

在课题结题前两个月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研究成果须以学术论文形式发表,至少发表SCI 检索的论文1 篇,并将发表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工程中心备案。

2.课题负责人如果不向工程中心提交上述资料,工程中心有权停止经费支付;负责人再次申请时,工程中心将不予考虑。

3.课题负责人如果完不成计划或研究方案中途出现问题时,工程中心主任有权终止、调整或取消课题资助。

4.研究者在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的单位署名中,必须将本工程中心注明为研究者的第二单位,且必须注明由本工程中心资助字样。

署名标准格式:

英文“Xiamen Urban Water Environmental Eco-Planning and Remediation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XMERC)”

或中文“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中心资助标准格式:

英文“Funded by Xiamen Urban Water Environmental Eco-Planning and Remediation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XMERC)”

或中文“厦门市城市水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

六、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工程中心重点资助但不局限于如下研究领域:

重点资助领域一:水环境生态规划与设计;

重点资助领域二:水环境修复净化技术与黑臭水体整治;

重点资助领域三: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调控;

重点资助领域四:城市水环境规划与修复智能化管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我校土木学科实验中心大楼3楼

邮编:361021

联系人:饶拉

Email:raola@qq.com

联系电话:15960266407

    2017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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