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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点击:[]

2023届、2024届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规定学制期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获得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研究咨询报告)均可申报优秀学术成果奖励。

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延毕学生)毕业一年内(以准予毕业决定发文时间起算,下同)获得的学术成果均可申报。毕业后一年及以上确认的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确认的学术成果不予参评。

优秀学术论文、优秀专利、优秀研究咨询报告均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认排名第一)。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同学,71日星期一中午12:00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电子版


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电子版


账号登记表-附件3

纸质版、电子版


成果佐证材料

纸质版、电子版

优秀学术论文需有我校图书馆出具、加盖公章的检索证明(SCI收录须有WOS号,见刊时间以出版时间为准,提前访问日期、online日期不作为见刊时间)

期刊分区表加盖图书馆公章

优秀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优秀研究咨询报告需提交采纳证明

⑤期刊封面、目录

优秀成果简介-附件4

纸质版、电子版

只有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文科一类B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需提供。

对下列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完整的成果,学院初审不通过

1)申请者为非毕业生的学术成果;

2)往届毕业生已获同一奖励的学术成果;

3)未达到奖励要求水平的学术成果;

4)不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的学术成果;

5)无法在6月30日前提供足够佐证材料的学术成果。


所有电子版材料“优秀学术成果申报-姓名”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080929814@qq.com。

所有纸质版材料请用回形针或夹子整理好,统一提交学院C5-303王百公老师处。若因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审核的,由申报学生自行负责。所有同学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我校土木工程

2024年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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